报告公示
项目名称:福建利安气体有限公司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2025.07
项目简介:福建利安气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安公司或该公司)成立于2011年5月27日,并在福建省连江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225747372559),厂区总占地面积约19912m2(约合29.9亩),注册资本壹仟万元,法定代表人张建富。该公司位于连江县东湖镇飞石岗工业小区,厂区西南侧为福建星榕建材公司,南面为和谐钢构公司,北侧为福建凤王环保工程公司(又名:福建凤王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西北为鑫通沥青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和福州天楹垃圾处理公司,西面为福建龙资混凝土有限公司,东侧为工业区道路(区域位置图见报告附件4)。厂区建有气体充装厂房1座、设置5个低温液体储罐,分别为30m3液氧储罐1个、30m3液氮储罐1个、30 m3液氩储罐1个、50m3二氧化碳储罐1个、10m3医用氧储罐1个,配套各种气瓶的充装台、自有产权的40L永久气瓶和195L低温液体绝热气瓶共计3万多个,外购氧(含医用氧)、氮、氩、二氧化碳低温液体,直接采用杜瓦瓶进行液体充装,或者经气化后进行永久气瓶的充装, 日最大充装氧(含医用氧)、氮、氩、二氧化碳、混合气能力达1万多瓶;厂区有 1 座甲类电子气瓶库,分隔成5间库房,按从东到西一字排列,其中库房1和库房2面积10×5=50m2,库房3、库房4和库房5的面积16×6=96m2。公辅工程建有配电房、消防泵房、消防水池、工具房、钢瓶检测站、办公室、门卫室等。
项目组长:龚扬岩技术负责人:朱志锋
报告编制人:龚扬岩、陈淋
报告审核人:王凌过程控制负责人:林晓康
参与安全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龚扬岩、刘贤启、何学亮、刘守伟、陈淋
参与安全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龚扬岩、刘守伟、陈淋
参与安全评价的技术专家: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时间及主要任务:龚扬岩、刘贤启、何学亮、刘守伟、陈淋于2025年2月25日到福建利安气体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 主要任务:龚扬岩:生产工艺、重大危险源辨识、公用工程、储运等;何学亮:安全管理、事故与应急;刘贤启:电气;刘守伟:过程控制与装备;陈淋:消防、给排水总图、仪表自动化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