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公示
项目名称:福州建工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现状评价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2025.8
项目简介:该公司经营场所地址位于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鳌峰街道鳌头路10号1505-24;该经营场所建筑面积为180m2,经营场所签订有《租赁合同》,租期自2025年6月1日至2028年6月1日。该经营场所内设有手提式干粉灭火器。 该公司于2023年6月20日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证书编号:闽榕台危经[2023]0012号),经营方式:无储存场所经营(票据批发),许可范围:无储存场所经营(票据批发):1,2-二甲苯、环己烷、煤焦沥青、煤焦油、苯、粗苯、石脑油、石油醚、甲醇(仅限于工业生产原料等非燃料用途)、乙醇[无水]、溶剂油[闭杯闪点≤60℃]、甲基叔丁基醚、异丁烷、正丁烷(仅限于工业生产原料等非燃料用途)、异辛烷(以上不含易制毒、易制爆、剧毒、福建省禁止化学品、民用爆炸物;仅限票据往来,无零售店面或备货库房;需经特别允许的,凭许可经营),现租赁福建中远海运化工码头有限公司化工品罐组(五)内T10022(10000m3)储罐储存柴油。经营方式变更为:带有储存设施的经营,许可范围:有储存场所经营(租赁:带有储存设施:福建中远海运化工码头有限公司T10022储罐):柴油,无储存场所经营(票据批发):1,2-二甲苯、环己烷、煤焦沥青、煤焦油、苯、粗苯、石脑油、石油醚、甲醇(仅限于工业生产原料等非燃料用途)、乙醇[无水]、溶剂油[闭杯闪点≤60℃]、甲基叔丁基醚、异丁烷、正丁烷(仅限于工业生产原料等非燃料用途)、异辛烷。柴油的装车、卸车作业由成品油保管方福建中远海运化工码头有限公司负责,液体化工品仓储服务协议中约定了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详见报告附件:液体化工品仓储服务协议。
项目组长:金发辰技术负责人:朱志锋
报告编制人:金发辰、陈淋
报告审核人:王凌过程控制负责人:林晓康
参与安全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金发辰、陈淋、龚扬岩、何学亮
参与安全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金发辰、陈淋、龚扬岩
参与安全评价的技术专家: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时间及主要任务:金发辰、陈淋于2025年7月到福州建工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现场检查; 主要任务:收集资料,安全间距检测,现场隐患排查,提出存在问题和整改措施。
勘察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