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公示
项目名称:平潭县芦洋加油站安全现状评价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2026.1
项目简介:平潭县芦洋加油站成立于2007年10月16日,投资人为陈爱玲,主要从事汽油、柴油的零售业务。站内员工4人,设主要负责人1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人。 该加油站近三年主要变更如下:为满足环保需求,该加油站于2024年10月在站内油罐区新增油气回收处理装置(型号:YKJX-10A,防爆标志:Ex db ib mb pxb IIB T4 Gb),不涉及原有工艺管道改造,由厂家山东跃开机械设备有限公司负责安装,现已安装完毕。 该加油站加油罩棚下设4台加油机,油罐区内设有4个油罐:其中汽油罐两个(92#、95#各一个),容积均为10m3;0#柴油罐2个,容积均为15m3。油罐均为直埋地下卧式内钢外玻璃纤维增强塑料油罐。该加油站油罐总容积为35m3(柴油罐容积折半计入油罐总容积),依据《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第3.0.9条,加油站的等级划分为三级站。 该加油站卸油时采用密闭卸油方式,并设有汽油卸油油气回收系统、汽油加油油气回收系统、三次油气回收系统和油气回收处理装置,该加油站未设自助加油,目前有销售散装汽油。加油罩棚下未设可燃气体探测器,现场不允许客户使用手机扫码支付。
项目组长:金发辰技术负责人:朱志锋
报告编制人:金发辰、陈淋
报告审核人:王凌过程控制负责人:林晓康
参与安全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金发辰、陈淋、龚扬岩、何学亮、陈剑臣
参与安全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金发辰、陈淋、龚扬岩、何学亮、陈剑臣
参与安全评价的技术专家: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时间及主要任务:金发辰、陈淋于2025年12月31日到平潭县芦洋加油站进行现场检查; 主要任务:收集资料,安全间距检测,现场隐患排查,提出存在问题和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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