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公示
项目名称: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福州平潭上楼加油站新增可燃气体报警装置、自助加油设施(专项)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2023.10
项目简介: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福州长乐潭头加油站成立于2007年07月10日,负责人为陈加彬,已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826628461602)、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证书编号:闽榕危经航[2023]0025号)、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证书编号:油零售证书第911079号)和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备案编号:350182-2022-0001)等批复确认。 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福州长乐潭头加油站因经营需要,需开展客户自助加油及加油现场手机扫码支付业务。该加油站根据《加油站作业安全规范》(AQ3010-2022)第4.5条的要求,在加油作业区内新增可燃气体报警装置。
项目组长:李式伟技术负责人:朱志锋
报告编制人:李式伟、刘贤启
报告审核人:王凌过程控制负责人:林晓康
参与安全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李式伟、陈基文、刘贤启、陈淋、陈剑臣
参与安全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李式伟、陈基文、陈淋、陈剑臣
参与安全评价的技术专家:None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时间及主要任务:李式伟、刘贤启于2023年9月27日到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主要任务:李式伟:统稿、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单元、自助加油单元;刘贤启:安全管理单元、其他单元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