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公示
项目名称:连城鸿泰化工有限公司安全现状评价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2015/5/1
项目简介:连城鸿泰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泰公司)位于福建省连城县北团镇上江村,离连城县城13km,厂前道路与204省道相通。公司成立于2004年7月,前身为连城县合成氨厂,属国企改制转型企业。原设计规模为年产3000t合成氨,多年来经多次技术改造,现已具备年产25000t合成氨生产能力。目前,公司主要产品有碳酸氢铵和商品液氨。 该公司现有员工22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15人。公司占地面积40000㎡,建筑面积15000㎡,拥有固定资产1820万元。近年来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企业。公司合成氨生产工艺成熟,设备运行良好,产品质量稳定可靠,可随时为客户提供稳定、优质的产品。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号:(闽)WH安许证字〔2006〕000128(换)号,许可范围:合成氨25000t(其中液氨5000t)/a生产。
项目组长:龚扬岩技术负责人:魏可毓
报告编制人:龚扬岩、林晓康、王淞
报告审核人:黄任华过程控制负责人:林铮
参与安全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None
参与安全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None
参与安全评价的技术专家:None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时间及主要任务:None
勘察照片:
暂无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