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大厦职工食堂委托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2-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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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大厦职工食堂委托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福建省恒通拍卖有限公司受福建省国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委托对下列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文件编号:HTPMZB2022010
2.招标项目内容:
合同包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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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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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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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进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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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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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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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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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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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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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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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大厦职工食堂委托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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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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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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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万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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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万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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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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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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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就餐人数0-400人,食堂供餐时间要求周一至周五(法定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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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22年07月12日至2022年07月19日(上班时间)。
4.发售招标文件地点:福建省恒通拍卖有限公司(福州市五一北路88号八一服务社4层)
5.项目联系人:黄工、潘工 联系电话:0591-87751171 传 真:0591-87871390
公司网址:/ E-mail:/
6.投标人资格要求:
①一般资格证明文件:
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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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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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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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3、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5、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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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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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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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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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2020年度或2021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无法按照第1.1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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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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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1.2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税款的企业,无法提供相关社保缴纳证明材料的,提供有关情况说明视同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提交完整。2、“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 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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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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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2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社保的企业,无法提供相关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的,提供有关情况说明视同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提交完整。 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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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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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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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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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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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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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格式要求进行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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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包:1
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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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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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派本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在投标人所在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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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须提供拟派本项目主要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连续六个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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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08月02日 上午09:30(北京时间)之前提交到福建省恒通拍卖有限公司(福州市五一北路88号八一服务社4层)处,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开标时间: 2022年08月02日 上午09:30(北京时间)
9.开标地点:福建省恒通拍卖有限公司(福州市五一北路88号八一服务社4层)
10.招标文件售价及要求:现场报名,投标人须持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招标文件费用银行回单复印件、介绍信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至福建省恒通拍卖有限公司(福州市五一北路88号八一服务社4层)进行报名,招标文件及电子文档售价为1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1. 招标文件费用缴款账户:
开户单位:福建省恒通拍卖有限公司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福州城东支行
帐号: 35050161000700001584
福建省恒通拍卖有限公司
2022年07月12日